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增加低收入者收入、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部署,推动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,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劳动者,依据《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》(省政府第177号令)和全省新一轮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作安排,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近期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。
自2024年5月1日起
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
01
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910元调整为2100元。
02
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9.2元调整为21元。
温馨提示:
1、按照国家、省关于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,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中的个人缴费部分;
2、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:中班、夜班、高温、低温、井下、有毒有害等特殊的津贴,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。
附:《关于调整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